本报北京一月九日电(记者邵文杰)随着电子、电器产品的大量使用,电磁干扰对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一些电器电磁干扰严重,往往使得通信广播和其他家用电器难以正常工作,甚至危害人体健康,造成人员伤亡等。因此,控制和减少电磁污染,已成为保护环境的重要内容。目前国际上发达国家广泛开展了电磁兼容认证,对电磁干扰控制和电磁兼容认证作了明确规定。为此,国家商检局会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近日下发了《关于对六种进口商品实施电磁兼容强制检测的通知》,通知要求对个人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开关电源、电视机、音响设备六种进口商品实施电磁兼容强制检测。
据了解,上述六种进口商品自二○○○年一月一日起必须获得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并加贴安全认证标志后,方能进口、销售;已经取得原国家商检局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的,须在二○○○年一月一日前补做电磁兼容型式试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根据《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逐步扩大实施对电磁兼容进行强制检测的进口商品的范围,更好地保护我国的电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